巴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内部跟踪审计监督
巴蜀党建 2025年5月13日 四川
近日,巴中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用。
明晰部门职责边界。全面厘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建设管理与审计监督职责,要求各县(区)不得安排审计机关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工程招标、材料询价、竣工验收等属于建设管理职责的活动。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自身履职的前置条件,不得将未完成审计结论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推行内部跟踪审计。积极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制度,强化内部跟踪审计结果在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竣工验收中的运用,助力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或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同步招标、同步进场开展内部跟踪审计。同时,对出具阶段性内部跟踪审计报告、内部跟踪审计报告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工作时限作出具体要求,规定内部跟踪审计报告应作为拨付项目资金和开展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强化工作贯通协同。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强化项目实施和内部跟踪审计全过程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计机关依法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结果进行审计监督,着力构建行业部门监管、建设管理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邵舟平、梁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