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山水林田湖草沙,共绘生命共同体壮美画卷

巴蜀党建     2025年11月5日          四川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蕴含深刻的生态智慧,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山水林田湖”到“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一字之增,不仅是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更标志着治理理念的重大革新。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

       从单打一一盘棋这一理念破解了发展与保护对立的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

       新安江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正是目标协同的生动体现。从“试点”到“样板”,从资金补偿到产业协作,皖浙两省通过协同治理迈向共同发展,“一水共护”正在迈向“一域共富”。这证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可以形成“1+1>2”的协同效应。

       在治理方式上,要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给大自然休养生息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同时也要在自然恢复的极限处实施科学的人工修复,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

       从沙进人退绿进沙退中国山水工程已将生态治理面积超过1亿亩,并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联合国评价道,这项工程“将所有生态系统视为‘生命共同    体’,通过不懈努力恢复了中国数百万公顷的土地”。我国已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产业链和可再生能源体系,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重点治理区实现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我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

       从刚性约束内生动力系统治理需要制度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从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到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日益成熟完善。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初步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真碰硬,成为督促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近120万名林长守护莽莽林海,以“制”促“治”,实现山水“长治”。这些制度安排,体现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要求,推动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放眼未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更是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历史担当。(作者:王晓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