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从“自身正”到“敢于严”
发布日期:2026-04-17 来源:巴蜀党建网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部队”,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反腐败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主战场,廉洁既是监督他人的标尺,更是检视自身的镜子。如果连自己都守不住廉洁,拿什么去监督别人?又凭什么谈政绩?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从“自身正”出发,走向“敢于严”,在反腐败斗争一线交出经得起人民和时代检验的答卷。
知敬畏自身硬,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的定力筑牢干净干事思想防线。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重政绩,就是自身过硬。监督别人的人,如果自己在廉洁上出了问题,不仅是个人失足,更是对整个纪检监察队伍公信力的损害。现实中,极少数年轻干部刚走上岗位就放松警惕,从“看片人”变成“片中人”,教训极为深刻。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明白: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绩不是查了多少人、办了多少案,而是能否做到“手净、心正、腰杆直”。自身廉洁,就是最基础的政绩;守不住这条底线,其他一切归零。
破顾虑勇担当,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果敢摈弃不敢较真好人哲学。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容易遇到一个现实困境:怕得罪人、怕被边缘化、怕影响前途。于是有的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在监督中搞“点到为止”。这种“老好人”心态,恰恰是政绩观的偏差。反腐败本身就是“得罪人”的活,如果因为怕得罪人而不敢较真碰硬,那就是失职。真正的政绩,恰恰体现在敢于向问题叫板、向歪风亮剑。纪检监察干部要认识到:不敢得罪个别人,就会得罪人民群众;宁可一时“不好做人”,也要一世“做好纪检人”。
重实绩护生态,以“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追求交出群众满意廉洁答卷。“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 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政绩的核心标尺,其内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系统性和实践性。这既包括精准查办案件、纠治“四风”问题,也包括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更要在工作中体现“治本”思维——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这种实绩可能不像“实施了多少大项目”那样显眼,但它管长远、利根本。纪检监察干部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下心气,在看似琐碎的监督执纪中,干出真正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净政绩。
正人先正己,自身正才能自身硬,自身硬才能敢于严。纪检监察干部唯有把自己打造成一块“不蚀的钢铁”,才能在反腐败斗争的主阵地上立得住、站得稳、打得赢,书写出无愧于职责、无愧于时代的青春答卷。(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 张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