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把评价尺子交给最懂岗位的人
发布日期:2026-04-21 来源:巴蜀党建网
在企业车间和研发现场,一条共识越来越清晰:谁在攻关中挑大梁、谁在产线上解难题,一线最清楚。据4月20日《中国组织人事报》报道,洛阳市推进“河洛专才”企业自主评价,把识才评才权下沉到用人主体,首批入选人才中,研发、生产、运营等关键岗位占比达85.1%。这组数据说明,评价标准一旦从“看资历”转向“看贡献”,一线人才就有了更通畅的上升通道。
过去,一些企业反映,人才评价中不同程度存在重学历、重职称、轻实绩的倾向,导致“干得多的不一定评得上、评得上的不一定在一线”。如今,洛阳遴选63家企业开展授权推荐,不设学历、职称等硬性门槛,推动评价回到岗位价值本身,让长期扎根生产科研一线的人才被看见、被认可、被激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中央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地方探索越是走深走实,越能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
从实践看,把评价权交给企业,不是简单“放手”,而是让评价更专业、更精准。企业最了解岗位含金量,最能判断技术突破的真实贡献,最能感知成果转化的实际效益。把这套识才逻辑立起来,既有利于企业形成“重能力、重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也有利于人才在真刀真枪的实践中脱颖而出。
同时也要看到,评价权下沉后,规则必须同步跟进。企业评价为主体,不等于“内部自转”;不设硬门槛,不等于“没有标准”;强调实绩贡献,不等于“只看短期产出”。放权和规范必须同向发力,既要激发活力,也要守住公信力。只有把程序公开、公示复核、异议处置、动态退出等机制做细做实,才能防止人情评价、圈子评价、短期化评价。
对组织部门来说,关键是把“方向”把准、把“机制”建实、把“结果”用好。要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分类评价标准,推动分产业、分岗位精准识才;要强化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形成全过程可追溯的管理闭环;要把评价结果与项目支持、平台建设、人才服务联动起来,让人才真切感受到“有贡献就有舞台、有实绩就有回报”。
一线最有发言权,实践最有说服力。持续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让更多“河洛专才”站上发展前沿、产业前线,人才优势就能更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作者: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