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用好“三法”理旧账
发布日期:2026-08-13 来源:巴蜀党建网
矛盾久拖不理、问题悬而不决——新官不理旧账是政绩观偏差的典型表现,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聚焦这一问题,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排查、起底、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加大攻坚力度,以实际行动让群众看见变化、得到实惠。
“新官理旧账”,体现了一种自信、担当和自强。现实中,“旧账”的产生必然有因,其发展必然有由。弄清其中的“因”,弄明其间的“由”,对新官总结其中的经验与教训百利无一害。并且,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中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规处理。足见,能不能理好这些账,是检验党员干部政绩观与治理能力的试金石,是“固本”和“浚源”。
勇于做旧账“减法”。能不能理旧账、敢不敢理旧账、愿不愿理旧账,实则是对领导干部政绩观的现实检验。一任领导、一种规划、一种思路。面对前任的“账”,好比“老鼠钻风箱”,梳理起来费时耗力,还存在一定风险。干好了成绩可能是前任的,干不好就得把问题留给自己,远不如自己“另谋出路”来得轻松出彩。但敢于理旧账,做好消除旧账的“减法”,就能总结经验、少走弯路,从前任的不足中找差距、发现问题,从而修正自己决策,完善自己的工作,好账更好、坏账变好。
善于做旧账“除法”。新官理旧账,有利于把握规律、增强能力。这不仅表现在对旧账的解决上,而且表现在对旧账的认识上。不“破”不“立”,旧账是一个值得厘清和引以为戒的问题,欠下的“账”没有还,难保不会“雪上加霜”。对前任遗留下的矛盾问题,更应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严肃追责、及时清理。这种责任,不能推,也推不掉。假以心存“小九九”,只想着为了自己的“明天”添砖加瓦,只想着“开来”不想“继往”。那么,不免除后顾之忧,何来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敢于做旧账“加法”。长江后浪推前浪。任何地方的发展,都是一任一任接力干出来的。新官不仅理旧账,而且理出创新、理出成效,这既是“固其根本”,亦是“浚其泉源”。以契约精神,将个人统揽全局、掌控大局、稳住局面、继往开来能力得以体现,把问题当作一个锻炼自己的“契机”,敢于直面所有问题,并从中深入调查研究,用历史的眼光认真审视,善于总结、把准症结,用创新思维及时研究问题,勇往直前,在把旧账“完美”解决中,将一张新蓝图绘制好。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旧账”也好,“新官”也罢。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理”虽是面对、正视、解决问题,但,“账”终归还是“不欠”的好。“剪不断,理还乱”,时间能检验一切的真理。别因自己的“喜”而欠账,更别以不“喜”而不“理”。(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