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发布日期:2026-09-18              来源:巴蜀党建网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水平,近日,陕西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6年版)。

       “奉法强则国强,奉法弱则国弱。”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直接关系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更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清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44部党内法规、67部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并结合实际列入了体现地方特色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夯实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将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严格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绷紧“法治弦”。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正确行使权力。正所谓“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给权力运行套上“紧箍咒”,这就需要在法定的范围内,通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控制源头,防止随心所欲、滥用权力。只有所有的领导干部做尊法的模范,做学法的模范,做守法的模范,做用法的模范,将法治精神融入每一位的血液之中,才能扣好法治素养的扣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时时刻刻敬畏法律,身体力行遵纪守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而“底线”,更是考验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做人、干事、为官的人生必答题。作为领导干部,一旦指针偏离,随时都可能陷入“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的陷阱,就会跟着感觉走,说话做事不会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策突破法律底线,如此,随时都可能被糖衣裹着的炮弹击倒,一失足成千古恨。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绝不可为,那是一个人的最基本底线。法律落地见效,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一步健全日常学法、专题讲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工作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全链条构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也会在行动中效仿。

       “信之于法,为政之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非一时一事的要求,而须终身践行。守好谨慎用权的“底线”,做到“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守住失德的底线,确保用权谨慎,头脑清醒、按律而行、遵章办事、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优秀的品格、高尚的行动、良好的形象,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坚守正确的人生价值,让干净用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