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时评 || 夯实群众自治根基 绘就共建共治共享图景

发布日期:2026-09-18              来源:巴蜀党建网

 

 

       在基层治理中,如果说乡镇政府担任的是“领头羊”,那我们的基层自治组织则是“排头兵”。乡镇党建与群众自治是互为表里、齐头并进的关系,面对基层治理中需要推进落实的政策与难题,不能只靠乡镇政府“单打独斗”,而要坚持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政府与村委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群众智慧转变为治理效能,唯有持续夯实群众自治根基,凝聚多方合力,方能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图景。

       夯实群众自治根基,需要坚定不移的党建引领。党建是基层治理的“定星盘”,也是群众自治有序推进的根本保证。自治并不意味着不被管束,可以任意行为。若是自治组织缺乏自我管理机制、自我纠错机制,长此以往,会对基层治理带来巨大的灾难。而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能够有效统筹各方资源、把控治理方向,破解群众自治中分散化、碎片化、无序化的治理难题。因此,基层自治组织不可离开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也不能疏于对自治组织的管理与指导,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规范化、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实践,才是自治组织该走的正确道路。

       夯实群众自治根基,需要健全合理的自治机制。完善的制度机制,是群众自治长久运转的压舱石。有了党组织的引领方向,还需要配套的制度规范,把群众参与自治的渠道固定下来同时也需要各位自治组织成员思想认识到位,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己是面对群众的一线人员,自我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群众对于我们基层治理的看法与评价。因此,一方面,要完善村民议事、村务决策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做到村里大事群众商量用完善合理的程序进行组织的高效运转,保障群众自治的组织初心不被丢失。另一方面,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与权力监督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通道,各类事项及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公示让我们的自治组织运行在阳光下面。通过不断细化自治流程通过不断细化自治流程。

       夯实群众自治根基,需要树立正确的合作关系。群众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下属单位,没有必须无条件执行行政任务的义务,不存在直接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指导合作的关系,双方都是为了基层治理水平能够更加的高效。我们极少数干部,在下乡指导工作的时候,心里认为村委会是自己的下级,于是便端起架子,甚至是对我们的村干部“颐指气使”,最终导致相应的政务工作难以展开,基层治理遭遇堵点。所以,对于我们政府干部来讲,需要对群众自治组织有正确的认识,及时改正偏见,端正自己的位置,修正自己的工作作风,将自治成员当做同事,而对于自治成员来讲,虽然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要依法协助乡镇开展相关行政工作,不可敷衍了事。唯有双方树立正确的合作关系,才能让我们的群众自治达到想要的效果。

       基层治理,说到底是群众的治理。党建引领定方向,自治机制固根本,双方合作强效果。群众自治的活力蕴藏在千家万户之中。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持续激活基层自治动能,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就能不断凝聚起多元共治的强大合力。久久为功深耕基层治理,让群众的事群众商量办,方能持续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图景,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石。(隆昌市胡家镇人民政府 唐铭材)